上海路南侧预留地块道路扩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9浏览次数: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路南侧预留地块道路扩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一标段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在客运枢纽现状大巴停车场、沿站西路西侧扩建,新增公交及大巴车位约36个,小汽车充电车位约17个;配套自助洗车、水电工程、储能系统等。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包括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提供的配套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涵盖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的全过程、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平台备案、图纸审查、施工、验收等相关工作的技术配合服务),设备采购安装、检验检测、工程施工(沥青道路铺设、停车位划线、自助洗车、水电工程、停车棚搭建、充电桩安装、储能系统建设、场地附属设施建设等)、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办理、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质保期内保修等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
2.3 项目工期:120天(设计周期30天、施工周期90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付款方式:
设计费支付方式: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且通过施工图审查后付至设计部分合同价款的6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部分合同价款的90%,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部分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保函(银行保函)后,发包人支付合同款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业主审核确认后付至确认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模式。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允许为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或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或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同时具有以下三者任意之一的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c.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企业资质。
(2)业绩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
①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注: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相关材履约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工作内容等评审内容。
②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注: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工作内容等评审内容。
(3)信誉要求: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
施工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注:投标人应提供人员证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相关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工作内容、主要人员等评审内容。
(5)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工、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若投入人员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返聘合同的电子件作为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人设定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叁佰壹拾万零贰仟玖佰零玖元整(¥3102909元)。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作否决投标处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日(9:00-12:00,14:00-18:000,休息日、节假日正常接收)
6.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获取/微信获取(微信号:18360041180)。
6.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微信获取的提供上述资料的扫描件。
6.4 获取联系人:高蕊,联系电话:18360041180/0527-84329688。
6.5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工作。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5日15:00
7.2 开标地点:金桥商务大厦23楼会议室
7.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873213837@QQ.com,投标文件统一采用加密的压缩包形式发送,为方便信息确认,电子文件名称采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的格式。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开标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需分别压缩、加密并注明相应包封名称,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代理确认是否成功发送,逾期发送或者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会,在招标人监督下,招标代理现场联系投标人获取电子文件密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3号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蔡主任
电 话:0527-84355798
招标代理: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上城小区西门南30米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高蕊
电 话:0527-84329688/18360041180
监督部门:宿迁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 话:0527-84355669